海洋工程公司华能新能源公司南三风电场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风机及箱变拆除安装施工工程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境内
一、采购条件
本海洋工程公司华能新能源公司南三风电场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风机及箱变拆除安装施工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编号:GPEC-GC-02312-01112-2024-001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1)10台3MW风机机组拆除施工;2)新建5台6MW风机机组吊装施工。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投标人负责拆除本项目10台3.0MW机组的叶片、轮毂、塔筒、机舱等全部风机设备以及10台箱变;2)在指定机位点,新建5台6.0MW机组叶片、轮毂、塔筒、机舱等全部风机设备及附件吊装安装工作、箱变安装;3)配合机组调试和吊装设备场内转移等,拆下设备转运至堆场的吊装装车;4)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工程的工程量、施工危险程度等相应增加人员数量;5)完成为整体项目创优、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特种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相关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