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直饮水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B-20240510
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直饮水设备租赁
预算金额: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全院师生提供直饮水服务,服务地点为吉林艺术学院办公区及四个校区 9 栋学生宿舍楼。其中学生宿舍用( 214 台)中央净水主机 21 台,饮水分机 170 台,开水器 20 台,学院办公区用商用直饮机( 39 台)。共计至少需要布设 253 台设备,直饮水供水点不少于 232 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采用1+1+1形式提供服务,当年测评满意度达标,则继续签约,直至三年期满,再重新招标。如未达到测评标准,则终止合同,不再续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2)投标人应为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其中水处理设备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水批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检验报告。(3)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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