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JSJY-C2024-0104
项目名称: 连云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5.4443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354443.6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连云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宿城水库下游涧沟两侧绿化、涧沟景观石驳岸、满铺圆滑景观石、涧沟池底池壁、跌水坝等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企业具备下列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 以上 资格 , 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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