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脑配件、打印机耗材采购与配送招标项目(项目M440000070752678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6780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脑配件、打印机耗材采购与配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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