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河南
-开封市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开封市 祥符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 (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41226556、SXMTZB2402F-1030(F)/C),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服务机构负责派遣劳务人员(含驾驶员)到项目单位指定地点从事劳务汽车煤炭卸车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服务期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煤炭卸煤服务(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不少于2台自有挖掘机车辆(需提供(发票或购买合同)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测报告);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炭卸煤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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