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动车、动集、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饮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动车、动集、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饮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AJJTGS-2024-2184-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动车、动集、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饮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听装橙味汽水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动车、动集、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饮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项目为物资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发布的订单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5.在采购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预包装饮料类下浮25%,其他商品均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竞价步长为1%。报价以综合下浮形式进行报价,所报的下浮比例为商品共同的下浮比例,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施设备费、管理费、运输搬运指定地点费用、利润及税费等落地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品成交价=基准价格×限价比例×(1-成交下浮比例),据实结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6: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和实收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相关商品生产或代理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许可项目具备对应商品生产(销售)资格。代理企业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符合销售范围的代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利润不能为负。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截图、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至今)所投包件类似销售业绩不低于2份,合同约定采购总额不低于本次采购预估金额,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的物资进场验收签字证明(任意两天验收交接单)及对应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60%的银行收款记录,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4)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可接受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参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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