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智慧热网平台及宽量程测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QT-45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吴江热电智慧热网平台及宽量程测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平运路39号 。
2.2 项目规模: 智慧热网平台及宽量程测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项目运用于热电联产180MW机组,依托现有热网管网结构和运维特点,成立专门研发小组,开发建设一套用于提升公司热网运维管理的智慧热网平台,同时针对热网用户小流量计量不到数据问题,研发一项宽量程测控传感器系统技术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热网系统建筑及安装 - 智慧热网平台及宽量程测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CHDTDZ065/18-QT-4502): 开发建设一套用于提升公司热网运维管理的智慧热网平台,同时针对热网用热小用户多,部分小流量经常计量不到数据的特点,研发形成一项宽量程测控传感器系统技术,确保量程比可达到 1:30 ,确保研发成果经国家级技术鉴定部门出具 CNAS 权威认证、型式批准和国家软件产品认定的技术证书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热网系统建筑及安装-智慧热网平台及宽量程测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热电厂(供热公司)智慧热网系统投运业绩不少于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热电厂(供热公司)智慧热网系统投运业绩不少于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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