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煤矿矸石治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煤矿矸石治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41212185)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承揽潞安化工市场常村煤矿煤矿矸石治理相关业务,包含洗矸场地治理与原煤矸、动筛矸运输及治理服务。因常村煤矿要求投运车辆需满足属地环保部门“作业车辆和机械全部新能源化”的规定,且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当前自有车辆无法完全满足矿方各类服务同步开展的要求。因此,现需通过询比采购一家单位协助完成矸石运输和处置。
2.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服务项目1:洗矸矸石场地生态恢复环境治理(对已堆放至排矸场地的洗矸按照环境评价批复要求进行综合治理);
服务项目2:煤矸石综合治理服务(负责将原煤矸、动筛矸运输至供应商自行寻找的排矸场地,并按照环境评价批复要求进行综合治理)。
2.3服务周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煤矿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除上述三项外,还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道路运输不是自有的即委托第三方的,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和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9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矸石综合治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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