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YCG2024146
项目名称:龙川县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批)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暨缺陷责任期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机械电气、量测和金属结构五个类别;(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5)供应商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并通过终审;(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6)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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