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区第二轮市容秩序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明光市城区第二轮市容秩序第三方服务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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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mgcg202501-004
项目名称: 明光市城区第二轮市容秩序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360万元/年,108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 360万元/年,1080万元/三年,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明光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区域内所有道路,含学校、医院、车站、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周边市容秩序管理社会化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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