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滴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304]ZXGC[CS]20250001
项目名称: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429.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 970,429.69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鸡西市侵华日军罪证陈列馆道路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拟派的班组成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市政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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