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FZ-BJ-2024016
项目名称: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55,718.82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政策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千阳县草碧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半年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财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磋商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供应商负责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