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202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陵区202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C2025-ZB-001
项目名称:高陵区202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2025年春节慰问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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