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施工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 . zcygov.cn/user-login/#/login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0013(ZTLH-2025FW-001);
2.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楼改造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0000.00元;最高限价:590000.00元;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出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5.采购需求:实验楼改造施工监理服务;
6.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服务期限:6个月;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总监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且未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并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员具有相关培训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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