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lnyzb.com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服务热线:400-172-7492

付费指导

登录

会员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当前位置: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2025-2027年度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

发布时间:2025-01-06
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2025-2027 年度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240133/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2025-2027 年度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68.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择第三方机构协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准备工作,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专业化程度。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券业务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书、法律意见书等材料编制的咨询服务单位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预算:1268.4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55.4 万元;第二标段:285万元;第三标段:52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咨询服务; (00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咨询服务; (00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实施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财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负责人)或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

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提供1 个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与本标段内容同类项目的成功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

(002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负责人)或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总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所的执业许可证及授权书须加盖总所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并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提供1 个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与本标段内容同类项目的成功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

(00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实施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负责人)或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

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

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

(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

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0.案例经验要求:提供1 个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与本标段内容同类项目的成功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1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招标项目推荐

首页

服务热线:

400-172-7492

版权所有

电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lnyzb.com

京ICP备2022029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