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阳泉市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68-CG-241226656、 SXMTZB2402F-1541(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68-CG-241226656 , SXMTZB2402F-1541(F) ),已由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 以华越会纪 (2024)217号、华越会前会纪(2024)42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清收代理。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公司与某国资控股煤矿因设备销售、修理等到期欠款偿付问题发生纠纷,截至目前,该纠纷拟清收款项合计金额约 1998万元(具体金额在签订合同时确定),要求通过诉讼等相关方式进行清欠。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控制总价 (万元) | 备注 |
---|---|---|---|---|---|
1 | 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 | 项 | 1 | 99.5 | 分项列出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费用 |
2.3服务期限要求: 自法院受理立案之日起 2年(如有二审则对应延长限期) 。
2.4服务地点: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 。
2.5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采购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清收代理项目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工作经验以执业证书注册日期为准),须具有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 (以判/裁决书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指: 法律服务业绩(胜诉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判/裁决书 , 提供对应合同案件的司法文书(涉案各方名称如有隐私需求可自行遮挡处理) ;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 “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近3年度(2021-2023年度)不得有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记录且不得有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情况。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年度考核结果,附平台查询截图;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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