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
物业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50000020240100605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接采购人入驻通知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 经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供应商最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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