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堂委托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X-CG-20241015
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ZHZX-CG-20241015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内容:选取1家中标人,完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食堂委托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服务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期中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试运营阶段,如乙方在试运营阶段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则合同条件不变则合同期延续,自动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
(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期中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试运营阶段,如乙方在试运营阶段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则合同条件不变则合同期延续,自动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附件)(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七)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八)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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