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备案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备案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JNC302-CG-241226619、SXMTZB2401F-1335(F))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4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备案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02-CG-241226619 、 SXMTZB2401F-1335(F) ) , 已 由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全面预算, 采购人为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及现状: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7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1.2目的:
现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母公司)办理 2024年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备案相关工作,以达到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 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4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备案 :
标段(包)内容: 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 30多家分公司提供 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服务,出具审核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保证在 202 5 年 5月10日前就 上述 事项出具审核报告 。
2.4服务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4年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备案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 《 税务师事务所 行政登记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税务师 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 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0月1日 至报价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 或 鉴证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 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税前加计扣除 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同类业绩(与同一单位签订的不同年度的合同,算一个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 或鉴证业务约定书, 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鉴证业务约定书 (须至少包含: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承包范围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 如合同无法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可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人出具的证明、中标通知书、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等。
注:项目经理、本单位业绩同一业绩不可以重复计算。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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