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 一体化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34-ZB-2412120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技术研究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JNC134-ZB-241212033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核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现状
2.1项目基本情况
装备集团高浓度瓦斯长期供不应求,在煤矿瓦斯抽采量、抽采浓度逐年降低这一客观趋势下,高浓度瓦斯供应缺口日益增大,供暖季内尤为严重,已无法满足下游内部电厂正常生产需求,寺河矿潘庄泵站目前尚无相关低浓度瓦斯利用设施,低浓度瓦斯排空量约 14万m³/d,浓度约10%—15%。为提高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效率,开展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一体化技术研究。
研究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特征、机理,研制一套新型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锅炉,并配套完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制取饱和供热蒸汽,通过蒸汽输送管道给泵站西南侧潘庄公租房供热(潘庄公租房总供热面积约8万㎡,按60W/㎡供热面积折算,总供热功率约4.8MW),缓解矿井供暖压力,同时确保供热设备可在额定输出功率状态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2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技术研究项目:
研制单台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一体化设备,将低浓度瓦斯通过安全燃烧装置燃烧后产生的热能直接与蒸汽锅炉水冷壁进行换热制取饱和蒸汽,此方式不通过余热锅炉进行热转换,减少冗余低效热转换过程,达到低浓度瓦斯制热高效利用目的。智能化控制安全燃烧制热一体化设备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实现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制热站主要建设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一体化设备,并配套低浓度瓦斯输送系统、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烟囱系统、除氧系统、软化水系统、蒸汽输送系统、冷凝水回收系统等。
详细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范围: 研究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特征、机理,研制一套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制热一体化设备。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配套建设低浓度瓦斯安全输送系统、监测监控自动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制取饱和供热蒸汽,通过蒸汽输送管道给泵站西南侧潘庄公租房供热(潘庄公租房总供热面积约8万㎡,按60W/㎡供热面积折算,总供热功率约4.8MW),缓解矿井供暖压力,同时确保供热设备可在额定输出功率状态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内完成,工业性试验不少于一个供暖季。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潘庄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 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技术研究项目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 ①【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矿山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制造或安装)】。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须具备 【 燃气 工程或 机械 工程专业 】 高级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② 须是 投标人 单位在册人员,提供 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 截止 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或 投标 截止 日期 时还处于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 4设计 负责人要求: ① 须 具备【 燃气开发与利用,或 安全工程, 或 机电专业】 高级及以上职称 ; ② 须是 投标人 单位在册人员,提供 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 截止 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或 投标 截止 日期 时还处于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 5施工 负责人要求: ① 须 具备机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有效期内( 如为一级建造师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 签字) ; ② 须是 投标人 单位在册人员,提供 有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 截止 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 19 年 12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提供 业主方出具的项目 运行证明)。
类似业绩指: 煤矿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项目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业主方出具的 项目运行证明 。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7 投标人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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