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开发区2025年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614-NTCJ-G2025-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开发区2025年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1-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设施配备最低配备要求)中:
自有的:提供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信息必须与本投标单位信息一致。
现调整为:自有的:提供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 的车辆行驶证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购置发票 ,车辆信息必须与本投标单位信息一致。
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商务技术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设备)中:
自有的:技术标中提供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信息必须与本投标单位信息一致;
现调整为:自有的:技术标中提供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的购置发票扫描件,车辆信息必须与本投标单位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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