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2025年八桥镇长江堤防消险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182-YZLX-T2025-0001
项目名称: 扬中市2025年八桥镇长江堤防消险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74.70746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4.707461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扬中市八桥镇长江堤防消险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 堤防消险。 (详 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谈判响应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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