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园区食堂2025-2027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园区食堂2025-2027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11层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1-01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园区食堂2025-2027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最高限价:各种食材投标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96%。
(2)采购需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园区食堂对2024-2027年度食材采购种类包括: 肉类 (含猪、牛、羊肉等) 、大米、面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冷冻品类、家禽类、蛋类、豆制品、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 易耗品等十三大类。 详情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中标供应商数量及规则:本项目总包进行评审,其中投标人参加的投标。每个总包供应商,并根据采购人指定的范围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所有的供货资格,由另一个供应商供应;如指定范围供货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经采购人许可,由另一供应商供应;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供应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综合评分 第一 名的 供应商供货 ,一旦 第一名 供应商无法提供服务能迅速补上避免断供。如常规供应商出现合同约定应暂停或终止服务情形的,由综合评分第 二 名的供应商递补。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合同按年签订,每年采购人对照合同与标书对中标人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设有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或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不含大丰区)建设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提供证明材料)。(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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