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劳务服务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劳务服务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劳务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2月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LSZH-2025-FW001 ;
项目名称: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劳务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225万元 ;
最高限价(如有) : 225万元 ;
采购 内容 : 采购审判执行辅助劳务服务以完成立案庭导诉、立案辅助服务、信访辅助服务、执行事务中心服务、送达服务、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提供48人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但是总年限不超过3年;若投标服务公司服务期内出现重大过错,用人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 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3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未被 “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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