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煤矸石处置项目(第2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煤矸石处置项目(第2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47-CGN-250112225)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1. 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年产矸石量约100万吨,每日处置量约2000--3000吨。现需通过采购选择一家供应商对煤矸石进行规范化处置。
2.2采购范围: 李阳煤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煤矸石进行规范化处置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除上述三项外,还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道路运输不是自有的即委托第三方的,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和3.2.2至少有一项须为供应商自有。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9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矸石处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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