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餐厅(二楼)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2-CTZB-C2025-0007
项目名称: 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餐厅(二楼)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3.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3.1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常州经济开发区二楼餐厅接待、加班、值 班及 2号特色餐厅工作日的用餐,并按照健康食堂的创建标准,合理搭配食材及控制油盐的使用量,节约食材,有效推进光盘行动的落实;负责餐厅内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各项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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