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铜仁市
招标公告
江口、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口、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已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 ( 部门 ) 为 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韶关市始兴县、乳源县 - 2 项目类别: 物资类
2.3项目估算: 1193.03 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 4 项目概述 :
2.4.1 本次采购为: 江口、桥甫电站已投产发电 20多年,电气设备严重老化,部分机电设备属淘汰产品,技术落后,性能欠佳,部分型号设备已停产,备品备件无法保障等情况;且近年来电站故障率逐渐升高(继电监控保护系统已落后,需升级为微机监控保护系统,继电器接点不良导致故障信号无法报送,开关触点接触不良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等等软故障),甚至造成机组事故频发和无法运行等后果,严重影响电站的生产运行和设施设备安全,为提高电站自动化水平和运行可靠性,公司拟对两站进行自动化改造。
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1)更新中控室微机监控系统、微机保护系统(发电机保护屏、主变和厂用变保护屏、线路保护屏及公用LCU屏等)。
( 2)更换现地控制单元(机组LCU、公用LCU、坝区LCU)。
( 3)辅助系统设备改造、控制箱更换及增加自动化原件;主辅机设备的自动化原件更换及增加。
( 4)更换调速器及油压装置、励磁柜(桥甫电站除外)。
( 5)厂用电屏及二次设备的电缆(动力和通讯)进行更新等。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对项目设备制造和安装进行招标采购,选定优质供应商。使改造后的电站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高且满足集控中心远程控制的要求。 - 5 招标范围:
中标单位将承包招标技术要求内规定内容的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安装、现场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及培训、运行后的技术服务等。
江口、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电站名称及地址见下表: - 6 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具体为:
2.7 招标清单:
1、具体清单 详见后附《江口水电站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采购清单》、《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制造和安装项目采购清单》。
2.8 报价方式 - 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报价,税率 13%( 其余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 供应商须对 招标清单 分别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报价 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也为无效报价 。 报价在上限金额(不含本身)以下且不低于上限金额的 80%(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上限金额80%以下(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合同签订及付款的主体为项目具体实施电站。
2.9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详见后附《江口水电站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技术要求》、《江口水电站调速器技术要求》、《桥甫水电站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技术要求》。
2.10 结算方式: 详见合同模板。
2.11 付款方式:
第 1期:甲乙双方在项目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 甲方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预付款 ,乙方完成设备制造具备发货条件并经双方初步验收签字确认后,发货前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30%,付款前乙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 2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72小时合格,移交全部完工资料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额50%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7%。余款3%作为项目质保金待设备正常投产一年,且未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亦未有任何违约行为后,凭乙方申请30天内结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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