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正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正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正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JNC236-CGN-241216421 、 SXZB-2412316811JNF3168/01 ) , 已由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支委会会议纪要(2024)15 次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15 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对公司办公场所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2.2 采购范围: 物业 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 12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物业服务 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3. 4 其他要求:供应商授权 代理人 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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