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劳动东路33号红叶大酒店后院11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HZ-2025-0001
项目名称: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6,283.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96,283.1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96,283.1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塘湾村城中村场地平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及营业执照; ②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 证,无在建工程;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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