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汫洲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汫洲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金瑞路8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2025010801
项目名称:汫洲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5128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5128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汫洲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项目
2、标的数量:1 项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饶平县汫洲镇,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5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局部外立面改造 82平方米,客厅室内装饰约242平方米,广场戏台修缮一项,广场墙面改造提升115平方米,标识系统一项,广场场地提升1960平方米,客厅室内水电一项,公厕改造一项,周边风貌提升一项。(内容详见中达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审核报告》以及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设计图》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三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出具的有效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 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 2 ) 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 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
(3)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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