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意见征集公告
受福建省宁德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佳乐、龚丽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宁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蕉城区金涵乡南洋厝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佳乐、龚丽清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单兵移动视频 | 12 | 台 | 69600 | / |
2 | 电子脚镣 | 6 | 套 | 240000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资格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咨询电话:姚佳乐、龚丽清;报名邮箱: fjth\ 。
售价:0元。
4、征集意见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960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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