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化学化工产品-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0/16-QT-03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土右电厂2×660MW空冷机组工程 (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化学化工产品-液氨采购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 2×66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化学化工产品 - 液氨采购项目 (CHDTDZ030/16-QT-03401): 采购液氨 1000 吨,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氨含量 ≥ 99 ,残留物含量 ≤ 1 ,使用液氨专用罐车运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液氨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在一个合同完整年度内销售总量不少于1000吨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支撑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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