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四管更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塔城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23/21-QT-04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四管更换服务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黄河东路 482号
2.2 项目规模: 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拟定 1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具体根据 招标方 检修时间确定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四管更换服务 (CHDTDZ023/21-QT-04601): 负责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防磨防爆检查超标管道更换,金属监督不合格管道更换,确定需要更换的管道,包括管道的领用和移交、材质的(新旧管材)光谱复核、坡口的制作、焊接、热处理、管卡安装、鳍片安装、相应密封盒的焊接等全部工序;防磨瓦的更换、调整、恢复、变形管排的校正、恢复、烟气导流板的恢复、安装;编制焊接工艺卡,无损检测不合格焊口的返修,因更换管道造成其它管道及设备拆解的恢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锅炉四管更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A级))。(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火电厂锅炉受热面换管检修业绩。(2)火电厂锅炉受热面安装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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