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东大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加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增补设备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东大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加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增补设备询比采购 公告
( 采 购 编号: JNC255-CG-250116683、SXZB-2412339611JNF3396 /01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晋城 市 沁水县
一、 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东大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加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增补设备 ( 采 购 项目 编号: JNC255-CG-250116683、SXZB-2412339611JNF3396 /01 ) , 已 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以 晋市煤销字 [2024]411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 为项目融资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大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 询比采购 。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建设东大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加矿井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增补设备。
2. 2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12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软件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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