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交通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5施工总承包项目滑模摊铺机等租赁服务
甘肃
-兰州市
十七冶交通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5施工总承包项目滑模摊铺机 等 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 十七冶交通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5施工总承包项目路面滑模施工机械租赁 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滑模施工机械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滑模摊铺机2台,型号: SP15/NC1300 。
混凝土罐车8台,型号: SP15/NC1300 ,满足运输滑模专用低塌落度混凝土的条件。
机械设备配置及性能要求:设备性能、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标准,混凝土罐车满足运输滑模专用低塌落度混凝土的条件。。
1.2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兰州清忠段LHQZ-ZB1-5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暂定租赁期:滑模摊铺机2台,12个月,混凝土罐车8台,1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工程机械及配件租赁服务。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用于该项目的滑模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 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7)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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