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榆林市富康路税苑小区3号楼1单元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ZT-ZB-202501
项目名称: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0,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0,4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纪汗政府购置环卫垃圾箱及除雪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营业执照年检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10)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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