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矿用永磁滚筒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矿用永磁滚筒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0155,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永磁同步电动滚筒 驱动系统 STYB 500 - 5.6 - 1000 × 1600 ( 1140 | 2套 | 梅花井煤矿 |
2. 1 . 3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
2. 1 . 4供货地点: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
2.1.5 交货方式: 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 1 . 6 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 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 1 . 7 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 1 . 8 质保期: 货到验收合格后 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电机功率≥315KW)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电机功率≥315KW)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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