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本级)举办新春有好市潮趣逛大集2025年长安好物新消费IP大集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举办“新春有好市·潮趣逛大集”2025年长安好物新消费IP大集活动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J2025-103
项目名称:举办“新春有好市·潮趣逛大集”2025年长安好物新消费IP大集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举办“新春有好市·潮趣逛大集”2025年长安好物新消费IP大集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举办“新春有好市·潮趣逛大集”2025年长安好物新消费IP大集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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