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黄港车辆段外部配套雨水管线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天津
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轨道交通 B1 线黄港车辆段外部配套雨水管线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GGSG2025-0 02
-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黄港车辆段外部配套雨水管线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5〕1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天佑京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津秦高铁K61+556.52、K61+589.26。
建设规模:(一)工程概况:本工程雨水管线起点为黄港车辆段雨水泵站的出水管道,终点为新河东干渠,雨水管线全长约641m,另外在新河东干渠河边建设雨水排水口门及闸门一处,对排水口上下游河段岸坡及渠底各护砌约50m(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1)与黄港车辆段内雨水管道衔接段
本工程YA1-YA2段、YB1-YB4段雨水管线位于黄港车辆段用地红线范围外,与车辆段拟建雨水管道衔接,本工程拟敷设2根d2400mm雨水管道。由于该段临近津秦高铁管理范围,同时为尽可能减小对黄港车辆段已回填地块的影响,该段雨水管道采用支撑槽开挖。
(2)穿越津秦客运专线段
本工程YA2-YA3,YB4-YB6段雨水管线需穿越现状高速铁路津秦客运专线,穿越高铁位置为高架段,涉铁部分在津秦高铁K61+556.52、K61+589.26以89.3°、89.1°交角下穿铁路,铁路为桥梁段(津秦高铁宁车沽永定新河特大桥157#~158#墩和158#~159#墩之间居中下穿)。防护套管均采用D2800下穿铁路专用钢筋混凝土管,桥梁地面以下最小埋深为4.98m,穿越长度均为77.5m,机械顶管法施工。
本工程雨水管线拟从穿越津秦高铁的d2800mm套管内通过,受该段穿越津秦高铁套管管径制约,该段雨水管径调整为2-d2000mm雨水管线。为保证套管内雨水管线顺利安装,需在d2800mm的套管内安装导轨。
(3)穿越现状西中环快速路段
本工程YA3-YA4,YB6-YB7段雨水管道需穿越现状西中环快速路,为避免本工程雨水管道施工对西中环现状交通造成影响,拟采用顶管施工方式穿越现状西中环。拟在西中环两侧分别建设顶管工作坑,顶进2根d2400mm雨水管道。为避免顶管施工过程中造成路面隆起或沉降等变形,顶管施工前需对现状路面以下进行注浆加固。
(4)衔接新河东干渠口门段
本工程YA4-YA5,YB7-YB8段雨水管道衔接新河东干渠排水口门方涵,由于临近现状河岸,且减小对河岸现状公园的影响,拟支撑槽开挖的施工方式,敷设2根d2400mm雨水管道。
(5)新河东干渠口门段
本工程在现状新河东干渠新建排水口门及闸门,同时对口门处现状河道上下游新进硬质护砌(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主要技术标准 - 管道防护工程防护套管设计使用年限:100年;
抗震设计标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结构安全等级:一级;
工程防水等级:一级;
环境类别:Ⅱb类;
抗浮稳定抗力系数:>1.05;
裂缝限值:<0.15mm。 - 基坑工程
顶管工作坑形式:钻孔灌注桩支护基坑;
安全等级:一级;
基坑设计使用年限:1年。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管道工程、穿越津秦铁路段、河道及挡水闸工程、视频监控工程、检查井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太阳能电池板拆除及恢复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G-1
2.2.1 SG-1 ,工程数量为:详见施工图。
计划工期:2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3-10,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1。
2.3 其他说明: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SG-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 94 号),同时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一项管道下穿铁路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2 )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年及以上下穿铁路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人等职位均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下穿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 1 )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应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 94 号)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具有下穿铁路桥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 )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根据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应符合特定资格;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其他资格要求: ( 1 )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 1200 万元。在近 3 年( 2021 年- 2023 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15000 万元。( 2 )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投标人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4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5 )投标人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 6 )投标人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7 )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 2024 〕 195 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 2021 〕 848 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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