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中医试点项目中医四诊仪及配套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中医”试点项目中医四诊仪及配套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C24ZC018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数字中医”试点项目中医四诊仪及配套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3.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送货之日起≤15日内将产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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