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JZCG-G2024-0216
项目名称: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
预算金额: 93.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93.1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现采购普法中心、办案和技术用房家具。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供货及安装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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