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30-HADY-C2025-0001
项目名称: 盱眙县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0万元
采购需求:
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统一标准核实国家下发及自主发现的图斑,以实际现状认定地类,必要时实地举证,确保地类认定一致,形成地类对接共同认定成果,并通过 “国土调查云”提交核查。 以地类对接形成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林草湿普查基本单元,开展森林、草地、湿地、沙化区划调查工作,根据林地管理需要在二级地类图斑范围内进行调整优化,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以及沙化土地类型、面积、分布等情况。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开展造林绿化适宜空间评估,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图斑,构建国土造林绿化空间基础数据库,按照统一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形成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数据库,编制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此项相关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按照 以 下第 1 种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37.1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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