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水务信息化平台运维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90-ZZXZ-C2025-0002
项目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水务信息化平台运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
开展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1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水务信息化平台运维管理,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1份;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未提供或者未按格式填写完整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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