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线龙川至兴宁10kV贯通线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漳龙线龙川至兴宁 10kV 贯通线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GC-2024- 135
1.招标条件
漳龙线龙川至兴宁 10kV贯通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以《广东铁路有限公司2024年技术改造项目及投资计划》(广东〔2024〕技字第03号)、《关于漳龙线龙川至兴宁10kV贯通线改造的指导意见》(计广东函〔2024〕024号)下达了投资计划,批准建设,工程施工图以《研究2024年第四批水电技改、大修、财务专项和安全生产费项目设计方案》(供会工〔2024〕74 号)通过审查合格,项目施工图预算经集团公司计统部以(2024计审概1643号)审批,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毕并以《惠州电务段关于报送“漳龙线龙川至兴宁10kV贯通线改造”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图核备的函》(惠电段水电函〔2024〕266号)经集团公司供电部核备。建设资金使用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技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电务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工程范围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管辖的漳龙线龙川至兴宁 10kV贯通线改造属于Ⅲ级铁路,线路时速等级为120km/h。
漳龙线龙川至兴宁 10kV贯通线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漳龙线龙川至兴宁10kV贯通线架空线路更换、电力电缆敷设、变压器、电杆、金具等设备进行更换安装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4.《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
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标准》GB 51302-2018
7.《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10008-2015
8.《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 10016-2017
9.《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
10.国家及铁路总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11.现场调查资料。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范围为漳龙线龙川至兴宁 10kV贯通线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2.2.2 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 1个标段。
2.2.3 计划工期: 10个月 。
2.3 其他说明:
2.3.1 工程总投资 2106.16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施工部分约 1592.20万元。
2.3.2 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更新架空线路约 47km ,新设电缆线路约 21km ,利旧既有电缆约 7km ;病害电杆、接地电阻等不达标设备设施补强改造;兴宁配电所设置无功补偿装置, 区间配套设置 4 处分散补偿装置,沿线 5 座车站低压架空线路入地改造,既有站台照明改造;兴宁西货场 3 处、华城货场 4 处既有灯塔改造,既有低压架空线路入地改造;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2.3.3重点、难点控制工程: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均为既有铁路营业线施工,其中过轨,穿越铁路、公路 7处。施工组织难度大、作业环境比较复杂,需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盯控。10KV高压电缆21公里均沿铁路两侧或桥上电缆槽敷设,大部分作业要在天窗点内进行,施工组织涉及单位、部门多,施工作业需全过程派专人防护,安全防护措施要求高,确保铁路行车、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以及地方公路交通、行人安全的压力大。按照《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铁调〔2021〕160 号)及《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文件规定,项目施工为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Ⅲ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 。
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
月(近
5
年)内完成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或类似改造工程至少
1
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或业绩证明;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
1
项。
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或输变电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3年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或3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3年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1.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投 标 人 未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
5. 投标人在 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 投标人在 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7.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情形。
8.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未处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投标文件所列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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