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2025-0102
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4976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4976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消防所配备服务人员16人,主要负责消防所管辖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宣传,辖区消防数据统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经 赋码 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3)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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