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城区三期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新城区三期基础设施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1-2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01130005
项目名称:2025年新城区三期基础设施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78.58(万元)
最高限价:178.584345(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新城区三期基础设施运维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绿化管护服务、已征林木浇灌及安全巡查管护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其中,绿化浇灌自5月开始至合同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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