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福建能投公司闽清上莲、永安洋峰风电场SVG装置采购项目公告
三峡福建能投公司闽清上莲、永安洋峰风电场SVG装置采购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015 )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福建能投公司闽清上莲、永安洋峰风电场SVG装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人为三峡新能源闽清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的2个风电场站所在地区分别为福州市闽清县、三明市永安市。闽清上莲风电场装机容量4.8万千瓦,共安装24台2MW风机,现使用的是1套±10Mvar降压式风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永安洋峰风电场装机容量4.84万千瓦,共安装22台2.2MW风机,现使用的是1套±8Mvar降压式风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均不具备低电压、高电压穿越功能,不满足国家标准GB/40586-2021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要求。
2.2招标范围
将闽清上莲、永安洋峰风电场2个场站的35kV降压10kV风冷SVG设备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GB/40586-2021)的35kV降压10kV水冷SVG装置(其中闽清上莲风电场现SVG装置容量为±10Mvar,永安洋峰风电场SVG装置容量为±8Mvar),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旧设备的拆除、现有SVG基础进行改造、两台SVG装置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出具符合福建电网要求的高、低电压功能型式认证报告,提供控制器并配合后续福建电网开展相关涉网试验。其中,两台SVG装置采购包括SVG本体、水冷设备、相关附件采购,不包括SVG降压变(需要对原来SVG降压变进行利旧)。
2.3计划 供货期及服务期 要求
供货期及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4合同签订
中标人与三峡新能源闽清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水冷SVG成套装置销售、安装及调试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时间、工作内容等信息) ;
(3)项目负责人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水冷SVG成套装置安装调试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时间、工作内容等信息) ;
(4)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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