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7日 12: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SZB-MFX-2025-CG001
项目名称: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4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民丰县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企业近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未满6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交);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成立时间超过6个月的零申报单位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没有产生税额的单位请出示无欠税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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