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群力院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群力院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4-079
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群力院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群力院区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污水提升、反应池、沉淀池、消毒池、除臭设施、电控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地点:黑龙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16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满足调试要求后3个工作日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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