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北安院区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安院区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6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ZDTZGC[CS]20250001
项目名称:北安院区监护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安院区监护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安院区监护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须按所投产品分类提供有效的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所报商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商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所投商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商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③进口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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